第25章(2/3)
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人身生命安全,牵扯到社会制度与法律的完善健全;《新闻联播》天天都在报道,这个你比我清楚,你是公家人哪!这是一场由何所长亲自指挥战斗,我表外甥蒋存驴一马当先,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奋不顾身、赴汤蹈火、冲锋陷阵、视死如归,以致流尽了最后一滴鲜血付出生命的大事体呀!草草掩埋了,对得起在天英灵,对得起由此变成孤寡老人的英雄母亲吗?”
蔡表舅连珠炮似的发问,还真把安北斗搞得有些不知所措,难怪副所长都败下阵来。
他说:“蔡叔,这毕竟是在和政府打交道,你们要相信组织,绝不会让蒋存驴同志鲜血白流的。
可遗体不能再……”
“要不相信组织,不拥戴人民政府,存驴就不会舍生忘死;我们也不会坐在这里进行和平谈判了!”说着,蔡表舅还从一个包了浆的挎包里,拉出一本皮皮都用胶布粘贴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一堆过了塑的残破文件,细细翻动起来。
“蔡叔,我们这不……成拉锯战了吗?”
蔡表舅将眼睛从黑镜片上方凸显出来慢条斯理地说:“安主任,你用的这个词不甚恰当啊!怎么是拉锯战呢?如果你们能痛痛快快答应他们提的三十万条件,再把英雄母亲养起来,同时把她收养的侄儿弄到派出所接个班,戴上大盖帽,了却了英雄的夙愿,那何用把我这个老朽从几十公里外三拖四拽来呢?”
“办不到的事,我们抬来杠去的有用吗?无论怎样,总不能把尸体停在那儿折腾吧?”
“咱俩也打开窗户说亮话,人一埋,还说啥?拿啥说?”蔡表舅狡黠地一笑,“都是明白人么。
”
“那这拉锯战到底拉到啥时候哇?”
“你要硬说拉锯战,这个比喻也好。
你知道中国古代打得最长的战争是多少年吗?整整一百二十三年哪!五胡乱华,从西晋末年一直打到北魏统一。
那可是人老几辈子在拉锯呀!你耗得起吗?连我们的骨殖都没了,何况我表外甥。
其实这事很明了,公家对私人,石头对鸡蛋,只要不硬碰硬,一切都好说。
硬碰不得,也碰不起呀!这个你比我懂,维稳工作至关重要!昨天省报头版说的就是这个。
听说你是个爱观天象、知晓天下大势、能掐会算的人,存驴什么时候能下葬,你应该比我清楚啊!”
“蔡叔,你错了,我是个天文爱好者,既不会掐,也不会算,我就知道,这事拖不得了,棺材缝里都有成群的苍蝇盯上了,说明……”
“不说这个,我们不说这个,那是卫生院、防疫站的事,你得让比你更大的领导知道,这事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咱是法治社会,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我表外甥完全符合国发《革命烈土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的……应批准为革命烈土。
”
“可这不是前线哪,蔡叔!”安北斗强调说。
“派出所追赶逃犯,那不是战时,不是前线吗?存驴占了两项:‘担任向导’‘执行运输任务’。
他还占了一条:‘本条例第三条规定以外的牺牲人员,如果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也可以批准为烈土。
’”
“这里面可是讲要‘足为后人楷模的’呀!”
蔡表舅抬起眼镜腿看了看他:“我说得不对吗?存驴死得十分惨烈,事迹不为不突出啊!听说是你亲自从山下背上来的,四肢都摔成了莲花落子,血喷了你一脖项,你也很英勇啊!政府也应该给你请功的!”
“蔡叔,不说这个,那就是背个人的事,谁遇见都会背。
”
“那可不一定,现在眼见谁摔倒了连扶都不扶一下的有的是,何况你还是端公家饭碗的。
了不起,好干部!”他还给安北斗奓了个大拇指,然后说:“我这里还有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土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二条讲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因对敌作战或对敌斗争……注意……牺牲的人员,无论烈土生前是军人、机关工作人员……注意……参战民兵民工的,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我家存驴开车担任向导并执行抓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行为算不算‘对敌斗争’?他生前不是警察,可总算‘参战民兵民工’吧?你们政府比我更懂得文件法规。
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你的上级能接见一下草民,我也是想为工作尽点绵薄之力呀!”
安北斗突然理解了“高手在民间”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的确是遇见真正的高人了!出来后,他就把跟蔡表舅所谈的情况做了汇报。
南归雁看事态严重,就立即和县局的同志一起开了碰头会,大家意见比较一致:不能他们闹啥就给啥,蒋存驴能授予烈土称号吗?平常都干些什么事?偷鸡摸狗的,胃口也太大了。
不埋就搁着,不可纵容得寸进尺。
这时,何首魁因腰颈部都疼得厉害,已送县医院检查去了。
事情就僵持下来,只有安北斗每天到现场支应着。
又放了好几天,灵堂实在臭不可闻,再喷消毒水,人都无法落座。
安北斗跟蔡表舅也磨了多次嘴皮,仍是必须报烈土,这是处理一切问题的前提。
蒋家的“势力范围”也越聚越大,很快就扯拉了上百号人的阵仗。
拐弯抹角的亲戚,甚至都牵连到外县去了。
安北斗再次把灵堂正酝酿的危机,向南归雁做了详细汇报。
刚好何首魁也从县上硬要回来,就把他拉回来了。
县局、派出所和镇政府举行了第十一次联席会议。
何首魁是睡在一块门板上参会的。
大家就家属团所提出的条件,逐条进行分析研判。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报烈土不合适,尤其是熟悉叫驴的,总把他与那些英雄模范联系不起来,一说就想笑。
其实除了蔡表舅,他的亲戚们也都没太敢朝这方面想,知道自家人几斤几两,那就是一只“过街老鼠”,能问政府多要几个钱就心满意足了。
唯有何首魁坚持要给荣誉,他躺在门板上慷慨陈词道:
“这个姓蔡的表舅我知道一点,是个讲理讲法治的人,农村就少了这样一些人啊!他这个表舅虽然给存驴用的一些词有失恰当,或者拔高吧,可这件事我认为是找到了推进方向。
蒋存驴同志属于政府在紧急关头征用的一个民工,这个当没有异议。
征用后,他接到传呼,即飞一般赶到了出事地点。
他是在‘工作需要、工作范围、工作时间’里以身殉职的,完全符合一切因公牺牲条件:一,说他‘担任向导’并不为过,他对路径熟悉,摩托是他开的。
需要说明的是,方圆几十里就他摩托开得最好,并且敢于夜间飞车。
他抄的是近道,月光下我们甚至已经看见了罪犯逃跑的身影。
二,‘担任运输任务’,这个似乎也不用多讲。
我与干警小高一个坐在车斗里,一个坐在他屁股后边。
我俩都拿着手枪,一个盯左边,一个盯右边。
存驴在发现逃犯后,加速追逃,因道路转弯太急,刹车失灵,才导致坠崖的。
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蒋存驴同志在生命最后时刻,没有想着自已,首先让小高和我快跳车,为保护我们,他甚至还做了一个挽救动作,把自已置身于最危险的悬崖边,才让小高跳车成功。
我因实在来不及纵身,而与他一道翻下深沟。
幸好有那么一块缓坡地,才救了我的命。
说他在‘对敌斗争’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