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兄弟俩的第一次见面(2/3)
下什么?名誉、权力、金钱,我们什么都没有,以前认为爱情从来就不该为世俗所定义,如今没了世俗的杂念,你会发现,爱情除了这些就什么都不剩下了,于是我就又得出一种结论,爱情起源于第一感觉上的认知,随着世俗的理念愈加地填满入彼此的观念,你是会选择就此止步,亦或者是勇往直前?这都将取决于彼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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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晨枫说:所以我恨你这种利益牵连着世上每一个人,因为你利益观念,人人在做什么事情第一时间都需要考虑的是,这会给我带来哪些好处,却从来无人想过,即使做了这件事情也不会给人带什么好处。
从前的人们,会因为爱情从而克服一切,如今的人们,被你的利益整成就是,因为世俗的观念,从而放弃了爱情的本质,是你的利益观念,断送了全天下所有人的理想观念,让他们心中早已没了自己的梦想,抛弃一切,他们便只剩下苟且,这也就导致了地位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财富高低成为评价一人的优劣的唯一标准,是你剥夺了人们还可以做梦的权利,是你将底层的人民永久推进了底层的深渊,是你让这个人间变得铜臭味十足,是你害得人与人之间再也没了当初的情感信任,当利益蒙蔽了世人的双眼,这个世界除了钱,还能为世人带来什么,身体上的满足,永远无法弥补你在给人们精神上所带来的创伤,所以,我想告诉你的是,我恨你,我更恨这样的世界。
苏晨枫说:你曾经是否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大人都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可是你发现那些承认错误的是傻孩子,非但没能够得到他人的原谅,还要遭受他们变本加厉的指责,反倒是那些知错不改,一心想着逃避,甚至将过错推卸到他人的身上的这些人,他们反而活得更轻松,更没有说什么遭受报应之类的,我想,这恶有恶报真得只不过是哄哄小孩子的,你再看看那些好人们,他们可曾有过好报,厄运缠身,麻绳专挑细处断,好事从却不往好人家找。
苏晨枫说:你是否有痛恨过当下的这种法律制度,法律成为当权者的工具,只为更好统治世人,打官司这件事情,只有有钱人才能够打得起,高额的诉讼费、人才的雇佣费,还得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与物力,这种事又怎么可能会是普通能够承担得起的。
更可怕的是,穷人与富人去打官司,穷人也根本就没有多大的胜算可能性,有时候明明白就是白、黑就是黑,然而富人他有钱,他就可以左右黑白的颠倒,你见过枉死的冤假错案吗?我见得可实在太多了,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了人,为了逃避法律的问责,抓住了法律的漏洞,强行将自已掩饰为一个精神错乱之人,还真就这样让此人躲过了法律的追责,可笑的是这个人怎么偏偏只在杀人的时候精神错乱呢?我还见过有一个畜生强奸了一个小女孩的案例,你猜怎么着?这个畜生花了大把的金钱、请了优秀的人才来为自己开脱辩解,强行将此解释为是这个女的先行勾引他的,所以才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更可笑的是,这个女孩她拿不出实据性的证据,于是这场官司她就输了,最后,这个女孩就自杀了,这样的法律你觉得还是公平公正的法律,不过,这个畜生也是死性不改,他后来又强奸了一个女生,这个时候他可就真跑不了了,如果这样还能够让他跑了的话,我想官府的脸面是真得挂不住了,他们也只能按律给他判刑了,但这并不是法律的平等性,只是因为平定民众的愤怒罢了。
随着时代的演变,人们取证越加困难了,真正有办法的人,一般要么早有所谋,要么他有足够这个经济实力,我们普通人该怎么办呢?他们那点财力在他们面前不值一提,他们还剩下些什么?他们便只剩下最后一条烂命了,所以普通人打官司唯一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能力,那就是拿命去抵,只有事情闹大、闹成这种覆水难收的样子,他们才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我想说的是,人都死了,这迟来的正义、还人家的清白还有何意义?对于死者来说,更还有什么意义?如今的法律你知道在我的眼里就像是什么吗?就像是一个个所谓的优秀精英,他们抱着法律这本书,死记硬背、烂熟于心后,再想着法子偷偷钻其中的空子,然后再拿着有钱人的钱,为那些有钱人服务,替他们逃脱法律中的责任。
当法律本身就无法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的时候,我想这种法律它本身就不再是法律了,更像是一种专门为某些特定人群服务的工具。
商城说:你说得都很对,我从不反驳那些对我提出疑惑的人,更不会拒绝他们的“好意”,可是他们说了这么多,却从未给出一个真正的解决方案来,你也一样,你也逃不过只是在此对这个世界种种愤恨不平,满腔怒火,可是你们又有谁理解这一切的相关背后,是有多少的不得已而为之。
许多平民百姓都痛恨那些达官贵族们的野蛮专横,恨不得天降下一道神雷将这些人给劈死算了,可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