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春天来了(2/3)
的评选,特地给林朝阳打开电话表示祝贺。
不管怎么说,「20世纪100部最好的英文小说」确实有其含金量,《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能上榜,充分显示出了这部小说在英语国家文坛的影响力。
也更彰显了林朝阳在以英语为主流的西方欧美国家文化界的地位。
作为资深「林吹」,李拓很为之骄傲。
他在耶鲁教了半年学,可没少为林朝阳吹法螺。
而在对《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和《梵高之死》两部作品的看法上,他之所以会倾向于《梵高之死》。
主要原因是李拓认为,《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在思想内涵上有讨巧的意味,这部小说的火爆和广受赞誉,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应了八十年代以来美国文化界白左的激进倾向。
两相对比,《梵高之死》在艺术性和思想性上要更加的纯粹。
而且这部小说在欧美国家极受艺术界的追捧,被很多艺术家视为「与梵高的浪漫邂逅」、「对梵高的伟大致敬」。
逼格比《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高了不是一点点。
絮絮叨叻了半天,当林朝阳问起在美国的生活时,他叹了口气。
「在这边赚得多,生活条件也确实比国内好了不少,就是没什么说话的人。
」
他在国内多少年来都是呼朋引伴,身边总会围着一群人。
如今去了美国,谈不上形单影只,但肯定是没办法像国内那般自在的。
「你什么时候有空来美国啊!」李拓向林朝阳发出了邀请。
「没空,还得写书呢。
」林朝阳一口回绝了他,
说到林朝阳的新书,李拓有些兴奋。
《天朝》的第一卷在还未发表时他就看过,在《收获》发表之后他又托林朝阳给寄了一份到美国,这部小说引发了耶鲁方面几位汉学家的浓厚兴趣。
以小说家言重构中华文明的盛世华章,不仅极具挑战性,同时也拓宽了小说这类体裁的创作边界。
李拓那份《收获》寄到美国之后就没在他手里待过,一直处于外借当中。
费能文在看过第一卷之后对这部小说赞誉有加,还和李拓有过交流,希望能跟李拓共同完成对《天朝》这部小说的翻译工作。
翻译家并不一定是好的汉学家,但汉学家一定是好的翻译家。
《天朝》并非一般的小说,它涉及到了公元七世纪到十世纪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方方面面,等闲的翻译家面对这样的作品根本无从下手。
也只有费能文他们这群对中国文化和历史有着深厚研究功底的汉学家,才有这个能力将这部小说翻译成英文。
费能文积极的推动《天朝》的英化,倒不是为了给林朝阳的小说在美国传播做贡献,
而是他敏锐的发现了《天朝》在学术方面的价值。
按照李拓所说,林朝阳这部小说会写六卷,总字数超过240万字。
明显是个中国文学、文化和历史方面的研究富矿,围绕着这么一部小说,水个几十篇论文没有丝毫问题。
有些教授对于论文可能不看重,但他们手下还有学生呢。
李拓对这件事也很积极,他现在只是个临时工,耶鲁要是能把《天朝》列入唐朝史的重要研究和参考著作的话,他在这里的地位和待遇就更稳固了。
通话最后,李拓又让林朝阳给他寄几分签名书过来。
耶鲁东亚研究中心的汉学家不少,大家对于林朝阳这位当代中国在美国名气最大的作家都很感兴趣,李拓打算拿他的签名书跟大家「交际交际」。
用他的话说,这叫「打入敌人内部」。
放下电话,林朝阳就瞧见晏晏正楼着陶玉书的脖子在撒娇,那神态动作与乃母年轻时如出一辙。
「好不好嘛,我的好妈妈~」
豆蔻年华的少女声音是娇滴滴,表情是甜腻腻的,格外惹人怜爱。
「她又想干什么?」林朝阳问。
陶玉书正享受着女儿的撒娇,却作出无奈的姿态,「要让王菲在燕京开演唱会。
」
一转眼晏晏现在都念初三了,这丫头从去年开始喜欢上了王菲,迷的不要不要的。
收藏了一堆专辑,每一张上面都有王菲的亲笔签名。
之前她趁着暑假,就去看过王菲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的演唱会,现在竟然还要让偶像来燕京开演唱会,这要求多少有点过分了。
哪怕王菲签约的新艺宝唱片是林氏影业旗下子公司,可艺人也有自己的工作安排,人家王菲现在又红得发紫,怎么可能说开演唱会就开演唱会,
「,这要求可够高的。
想在燕京看演唱会,你得看人家有没有这个工作安排。
」
让王菲在燕京开个演唱会不过就是陶玉书一句话的事,可他们夫妻俩并不想这么做。
从小到大,家里两个孩子除了生活条件优渥了一点,安保措施严格了一点,成长环境跟一般的孩子没太大的区别。
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夫妻俩有着一致的默契,他们并不想给孩子养成「予取予求」习惯。
有钱有势并不代表一定就要高高在上,人是社会动物,如果周围的环境永远都要随着他的意愿改变或是转移,那这孩子早晚是要养废的。
见父母亲态度如此坚决,晏晏又使出了杀手。
她低下头,默默不语,滋然欲泣,手指着老父亲的衣襟,指节泛白,水灵灵的眸子泛着水雾,睫毛轻颤。
「爸爸~」
老父亲的心都要被这一声给叫化了,意志瞬间被瓦解,正要开口答应,却看到妻子坚定的眼神。
他只得狠了狠心,「叫爸爸也没用,你以为开演唱会是过家家,说开就开?」
「可———可我都答应我同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