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小说网

首页 足迹
字:
关灯 护眼
首页> 从修真界回来后我红了小说> 第30章

第30章(1/3)

这段时间以来,季霄的网络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尤其沈家的事,大大加深了他身上的那股神秘色彩。

     当季霄修改完微博用户名,没过多久,相关话题就登上了热搜。

     【怎么是魔尊了】 【难道是因为季霄也意识到自己比较邪气】 【?就季霄那张又白又俊的脸,跟邪气,跟魔尊有一点关系吗】 【谁说魔尊就一定是要威猛大汉形象的】 【虽然沈家罪有应得,但是一夜之间就让堂堂沈家变成那样,这不邪什么是邪】 【仙尊也好,魔尊也好,保佑我发财的就是好人,日常拜一拜】 【好不容易接受了仙尊的设定,一转眼又改了,摊手】 季霄随机挑选了一名网友,在他的评论下面回复道:“因为我觉着魔尊听起来更威风,更霸气,更厉害。

    ” 他心想,沈郁适应现代生活需要时间,等到学会用手机上网,刷微博,那一定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互联网没有记忆,别看现在热度再高,到时候对方根本不会发现,自己曾经借用过仙尊的名头。

     看到季霄的新回复之后,网上讨论得更凶了。

     【魔尊听着为什么更威风,更霸气,更厉害呢】 【可能因为有句话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可能正派一般人多,魔尊单个人对一群,所以显得更厉害】 【魔尊是魔界至尊,至尊怎么可能是光杆司令】 【仙尊听着就正气凛然,就很高岭之花啊。

    @魔尊季霄,要不还是改回仙尊呗】 【形容一个人仙,多是指长得好气质好,魔才是真正具有力量的,一听就很霸气】 …… 月上柳梢头,季霄躺在浴池里,懒洋洋地刷着微博,网友们仍然在讨论这件事。

     不得不说,有粉丝就是好。

    在自己表态“魔尊更威风更霸气更厉害”之后,粉丝们纷纷下场,一个关于“魔尊vs仙尊,究竟谁更威风更厉害更霸气”的伟大辩题,最终以魔尊获取胜利告终。

     季霄心满意足地扬了扬嘴角。

     这时,手机嗡地一下震动,收到了条短信。

     “这是我的手机号,沈郁。

    ” 笑容于是戛然而止。

     这么快的吗?不过……就算沈郁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钱,买了手机,办好了手机卡,暂时也不可能熟练地进行网上冲浪吧? 季霄关上微博,不再继续回复网友,以免弄出更大的热度。

     同一时间,华国西北边境。

     这是一片浩瀚无垠的无人区,风卷黄沙万里,随时都有可能将地面上的一切统统湮没,动物、植物、岩石。

    即使是常年定居在附近绿洲的人们,也不敢轻易踏入这里。

    除了风沙以外,一望无际的荒漠极易令他们迷失方向。

     在没有人类涉足的地方,一条干枯的、布满黑色可怖斑痕的手臂,突然从黄沙之下伸了出来。

     不远处,两只出来觅食的蜥蜴注意到了这条手臂。

    沙漠蜥蜴既吃植被,也食虫肉,其中一只蜥蜴好奇地凑到手臂旁边,想要知道这个突然出现的东西,是否能够当作自己的晚餐。

     下一秒,手臂以匪夷所思的角度猛地弯折,握住了这只蜥蜴。

     被握住的蜥蜴自然奋力挣扎。

    然而手臂的力量岂是它能摆脱的,仅仅片刻,这只蜥蜴便不动了。

     同伴全然没有察觉到危险降临。

    它躲在远处,看着一起出来觅食的好友。

     没过多久,紧握着的手掌松开了。

     先前被手臂捕获的蜥蜴重新睁开了眼。

    它的体型飞快地开始膨胀,发黄的瞳孔渐渐变得乌黑,直到眼睛里不再掺杂任何其他的色彩。

     蜥蜴本是爬
热门推荐

书友正在读: SCI谜案集(SCI迷案集)(第一部) 步仙阶[修真] 武神天下 全球领主时代 才不要当万人迷O 第一次做人 请不要给工具人加戏[快穿] 希泊尼战纪 社恐被迫秀恩爱[快穿] 横刀 回到反派黑化前 重生我对感情没有兴趣 嘘,别闹 魔幻异闻录 明朝富家子 破产后我又要去上学了/满级大佬穿成炮灰后 父皇驾崩前给朕娶的男妻 我能看到所有Boss掉落 皇后她不干了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汪:我为人类社会做贡献[动物快穿] 刀破苍穹 飞升到了魔法界 收养魔王喵的我成了玄学大师 溺渊 回声[无限] 壮汉老实受被豪门大佬独宠了 和前夫一起穿进狗血文 重生被阿姐抢走人生后,我乐了 21号信箱/湿吻 这个诡异三国游戏太凶残了 随军年代文二代躺平日常[六零] 荒岛求生,开局三倍宝箱 悬鸟 被阴戾太子听到心声后 才不要当万人迷O 贵妃吐槽日常(清穿) 在异世大陆讲华夏神话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黑月光她只想夺权 市井生活日常 男花魁只想攒钱买地(穿书) 别那么野 进京赶考还分配老公吗? 穿到年代文里当建筑师 世界名画 我的废弃石油小镇成了新一线 惶惶 仙寥 娇弱贵妃精神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