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刀口起舞刀背歇(3/3)
,一看没戏,队长都走了,那人家可不就也跟着撤退了。
最后,就我俩继续在那儿侦查。
隗哥坚持。
十分坚持。
就那么巧,当天下午四点钟,旁边房间突然就来了七个人,没见过的人。
我隗哥说,子承,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必须干了,再不干没机会了,他们有可能退房来了。
我说隗哥你别急,我上去问问出租部,给您确定一下。
隗哥说好,别愣头愣脑打草惊蛇,观察一下周边环境。
沈福的女友没再搭理他,我怀疑他们觉出不对劲了,怕暴露,很可能就是要撤。
我一打探,嘿,隗哥果然料事如神,就是来办退房的。
隗哥问,你联系队上没有?
我一拍脑门。
猪脑子。
隗哥骂。
一句话说不到自己就不会想!
很好,我们俩人,就隗哥带了一把枪。
一把枪,俩探员,七个嫌疑人,还大多未成年。
事出突然,我慌张极了,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隗哥说,子承,别愣着,抄家伙!
我抄什么家伙?我随手拿了个墩布,拿起来又觉得不行,墩布能干什么呀?隗哥来了一句“厨房抄菜刀去”,人就出去了。
我想着去厨房拿菜刀,再回来肯定就来不及了。
得了吧,最后我决定赤手空拳往里冲。
隗哥端枪,我紧紧跟在后头,这一冲进去,沈福也好,其他几个孩子也罢,都蒙了。
隗哥拿枪的姿势标准,但他的手在颤抖。
事后我说,隗哥我瞧见你手抖了,您也害怕啊?他说不是,说子承,我在思考一个问题——这枪我开不开。
如果我不开这个枪,有可能炸锅;但是我开了这个枪之后如果不响的话,这帮人就把咱俩都干了。
知道吧?那个房间特别小,万一要开不响怎么办?这枪,咱们这种枪不响的机会特别大。
隗哥的那把枪是1964年的,而且长期不保养,开不响的可能远远大于开响喽。
不过,到最后隗哥也没开枪。
在这场对峙中,隗哥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管面对什么场面,甭管对手是多少人,气势一定要足。
隗哥个儿也高,拿着那枪一端,气势就是足。
谁他妈也不许动。
目光秒杀。
我觉得他在这里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就那四个字儿,目光秒杀。
这帮人,真没一个敢动的。
隗哥端枪对着他们,喊我说,子承上手铐。
我说行嘞,还故意摸了摸后腰,其实哪儿他妈有枪啊。
隗哥戏可足啦,又说,子承枪别走火儿,你枪别走火儿啊。
我说成,我把枪别好了,这就去绑他们去。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实际情况却是,我不仅没枪,我也没铐子,什么都没有,要啥啥没有,都不用翻兜儿,绝对是兜儿比脸还干净。
正束手无策的时候,隗哥提醒我说,用鞋带呀。
我说行,蹲下开始解那几个孩子的鞋带儿。
我还故意掖了掖后腰里那把根本不存在的枪,实际上什么都没有,背后做一个动作而已,是有点儿戏精那意思,演着快上瘾了。
鞋带这么三下五除二给撤下来,我问,隗哥,鞋带系哪儿啊?
你傻呀,隗哥吼我,系他们两个大拇哥,大拇哥系在一块儿,任何力量使不出来。
欸,第一次使鞋带系嫌疑人他们大拇哥,就是隗哥教我的。
把鞋带全解下来了,我去系去,当时的感觉也不知道是害怕、恐惧还是勇敢,第一次绑人居然用的是鞋带。
其实也挺扯的。
我拿鞋带,把他们全给绑上了。
弄利索之后,给单位打电话,让他们来接人。
隗哥端着枪,在屋里就开始震慑,谁都不许动。
他故意说子承你刚来参加工作,我真怕你枪会走火,我拿枪,你别动,不听话的,你打他们一个是一个,你练摔跤那么多年,这就派上用场了。
这么一通言语震慑,这帮人就基本上没什么动作了。
当时我隗哥确定里面有一个叫沈福之后,就知道抓得没错,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
不一会儿队上车就来了,一大片人全都来了。
同事都说,抓得漂亮啊!你们俩抓这么多人!队长也来了,把人往车上一装,直接带去了太阳宫派出所进行审问。
在讯问过程中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我讯问了一天,没有一个承认的,都发含糊。
因为没有证据,我不能光靠推理破案,又不是侦探小说。
这就到了一个案子的瓶颈了。
人抓到了,不等于案子就破了。
局长也来了,讲话这是北京市挂账的一个案子,必破的一个案子,呵呵,又不是先前说先放放的时候了。
为啥啊,人抓了,看到希望了。
可是越抱有希望,我们压力越大。
上升到大案要案的高度,你要是抓错了人,尤其你还带枪了,就等着吃不了兜着走吧。
但隗哥坚定地说,这个案子不是沈福干的,我负全责,一定是他!坚定不移,一定是他。
就这样隗哥就把我们的信心又给鼓舞起来了,带着我们继续讯问。
到了第三天,其中一个从犯招了。
他害怕呀,就这么关着他们,来回来去一个个提审,威逼利诱逐个击破。
人都怕事儿,能躲则躲,一看躲不过去了,那事儿小的就扛不住了,他事儿小,他犯不上小事儿变大事儿啊!原来他们当时是五个人,仨人轮番拿刀扎的。
这仨人扎,另俩从犯干吗呢?一个抬脑袋,一个抬腿,给死者扔到西坝河旁边了。
搬尸。
说起这个青少年团体犯案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有等级制度。
这个就特别……怎么说呢,有点儿控制人那个意思。
我们仨动手杀人了,你们俩地位低,轮不到你们俩,但你俩也别想置身事外。
那其中一个孩子,有心计,求表现,扔完了以后,把死者的那话儿就给割了。
割了,啪,还给扔了。
回去跟为首的这个沈福这么一说,欸,这个老大就高兴了,他就觉得自己倍儿有出息。
这个案子整个过程就是这样的。
凶器后来带他们指认现场,也从河里捞出来了。
这案子等于我们将被动转为了主动。
先抓人,审讯,然后根据口供,收集了证据链。
匕首出来了,哪儿来的,谁买的。
人抓着了,血衣裤在哪儿,扔哪儿了,找回来比对血液,包括鞋印,等等。
隗哥经常和我说,办案子,不能光凭直觉,但一个好刑警,必须有他的直觉,就是这么个道理。
结案之后我仔细想了想这起案子的杀人动机。
林苗苗是为了五块钱死的,那么金笛呢?他的死不是因为钱。
说出来我都不信,因为什么?很简单!
酒是导火索,面子是根本问题。
就是喝多酒了。
这个艺术小青年儿啊,家庭条件好。
肯定好,那个年代,就跟父母出国了,在国外生活好多年,回来到画院进修油画。
那他那个……说思维也好,习惯也好,或者说层次,跟嫌疑人他们就不一样。
不一样还是他层次高,层次高不说,还有钱,说个这那的,都是别人不知道的。
那嫌疑人他们就觉得这个孩子爱吹牛,又看不上他们。
得,矛盾就来了。
尤其这个老大,平时吆五喝六惯了,都以他为中心,冷不丁这孩子加进来,说他们不知道的生活,花他们没有的钱,你这属于啥?属于邀买人心,你是要当老大是怎么的?最后,这个老大就给他干了,动机就这么简单,一条人命就没了。
就是妒忌心!
你说他杀人动机,为钱也好,为情也好,都不是,就是妒忌心。
咱们一块喝酒,你为什么那种表现,上我相熟的场子来喝酒,你不给面儿,又摔杯子,又干吗的,你装什么逼?其实不是,小伙子就是喝多了。
他到北京来,没什么朋友,平时画画又枯燥,就爱上个歌厅娱乐娱乐,认识了老乡,就特愿意往一块儿凑,大家一起放松放松,你说小伙子是要出来混社会?真不是。
说起那会儿啊,咱们这儿土,人家国外洋,在人国外这都是正常娱乐。
就跟咱现在去酒吧、去KTV一样,挺冤的其实。
话说回来,这点事儿,本来你打他一顿也行,为什么要杀他呢?是因为沈福是圈里的大哥,我要巩固我大哥的地位,你不听我话,我必须给你搞了,我不搞你,另外五个人该不听我的了。
沈福的逻辑就是你是我兄弟,我带你玩,但你不能爬到我头上来,大家一起出来你敢这么牛逼,又是喝酒,又是摔杯子,又是耍酒疯,全都不行,出去给他干了,出去就弄死了。
小孩特别帅,给弄死了。
那帮人真狠,真往死了干。
他们对自己人也特别凶狠,自己干自己人,基本不留活口。
案子破了之后,我审问的那些孩子一招供,我当时一下就从屋里蹿出来了,说我好大喜功也好,就那种感觉。
压抑了四个多月,经手的头一个杀人案给破了。
那个时候我对杀人还没有概念呢,正是这个案子给了我概念。
兴奋,这个案子曾经顶着那么大压力,曾经那么不受重视,又一直浮浮沉沉云里雾里,终于拿下来了!
我从一楼蹦到三楼,去跟领导汇报,说案子破了,满楼地嚷嚷,压抑不住。
后来他们说我,你神经病啊,犯病啦,小声点儿。
可那种兴奋,实在是不会表达了,只能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发泄,嚷嚷,手舞足蹈,用行为把它表现出来,很happy,就是很happy,那会儿如果放上音乐的话,准能跳起来。
老实说,其实没有特别深层次的感受,就觉得新鲜和好奇,满足你的好奇心了,满足你的好胜心了,满足你拯救世界的欲望了。
这种坏人必须得抓,恶人必须抓,黑白必须分明。
兜头一盆凉水浇下来,是这个案子破了之后,老两口来了,跟我们说了这么一段话。
他们说,破不破这个案子,对我们又能怎么样呢?实际上这个案子破了,对我们又是一种伤害,他们都是好朋友,把我们儿子杀了,法律惩罚他们了,其实对我们又是一种伤害。
这案子破不破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结果无非就是我们的孩子没了,破不破案是你公安局的事。
我一听就炸了。
咱们刑警队把这个案子破了,你应该对我感激,最起码得表扬一下吧。
心里那个憋屈啊,别提了。
你儿子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死得那么惨烈,你们也不配合工作,我们大浪淘沙似的跟进这个案子,抓捕又那么危险,怎么到头来还我又伤害你们一遍呢?不懂,真不懂。
但后来干刑警日子久了,经手了无数案件,凶杀案尤其多,杀人的手法花样百出都比不上杀人的理由层出不穷,我看待这个世界也终于明白了,它,一定不是非黑即白的。
接触了那么多受害人家属,见过那么多陌生人流下的眼泪,我也懂得了伤害它是一种什么东西。
再翻回头来想这个朝鲜族孩子被杀案,实际上人家家属说的话特别有道理,这个案子破不破,跟他们没有关系,说得特别正确。
无非是那时自己弱小的心理,想得到一些表扬,你得认可我,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成年之后才懂,当时不懂。
人死不能复生,也不像录影带可以倒带重来,你更没有机器猫的时光机能回到过去改变未来。
人死了,尘归尘土归土,枪毙杀人犯一百回受害人也不会回来。
走就让他好好走吧,当父母的白发人送黑发人,亲眼瞧着儿子的远大前途陨落,他们能干什么?儿子遭受苦痛的时候他们还在过平常的生活,他们压根儿不知道儿子是怎样咽下最后一口气的,临死前是怎样流连于这个世界。
不忍心。
对,不忍心。
你即便破了这个案子,即便给了他们一个交代,你也不过是再一次掀开他们血淋淋的伤口。
那伤口结了浅浅一层痂,你又把它剥开来,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宣告你的成功,太残忍了。
我后来给他们寄过一封信,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收到,是许多年后了,我在整理旧卷宗的时候,看到这起案件,把当时他们交给我的儿子的照片、画院的同学给的照片,还有一张旧学生证一起都寄给了他们。
那上面,那个少年被定格在花样的年华里,以它去替代那个倒在血泊中的人,再合适不过。
案件总会结束,而伤痛不会。
这是最残忍的。
破完案子那天,我心里不舒服,于是大半夜在城里溜达。
11点多了,这座城市却仍旧忙碌着,洒水车清洗着地面,私家车一辆跟一辆呼啸而过,三五成群的男孩女孩相伴同行有说有笑,推着车子卖小吃的摊贩一脸疲惫手下却麻利地准备着下一份再下一份小吃,浓妆艳抹的妙龄女子踩着高跟鞋脚步匆匆,远处停着的豪车里大腹便便的金主抱着手机讲生意经。
这是一个平凡的夜晚,跟每个夜晚一样,不夜城的夜晚从来也没变过模样,谁来了谁走了,都是悄然无声,这边有人在亲人的眼泪中离世,那边有裹着胎膜的孩子在大夫手中嗷嗷落地。
生与死,不因为任何人的意志而改变,每时每刻有条不紊地就这么进行着。